各会员单位:
2010年春节假期临近,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通过,我所决定,将2010年2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2010年2月9日,交割期调整为2月10日、11日、12日、22日和23日5个交割日。
特此通知。
抄报:中国证监会办公厅,期货监管一部,期货监管二部。
抄送:各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,指定交割仓库。
上海期货交易所